美国法院自诉维权|前期预备篇|2024年2月6日更新

美国法院自诉维权|前期预备篇
美国法院自诉维权|立案准备篇
美国法院自诉维权|相关网址篇
—— 此系列献给和我有着同样烦恼的创作者们 ——

其实在写作的时候自己都忍不住问,这样的内容真的有人会想要看吗?
在我硬着头皮摸索的过程中,曾经不止一次地希望,如果有人能够提供这样的经验那该有多好啊。所以,就算是多帮助到一个人,我写下的这些内容也就有了它的意义。假如没人需要,或许是因为没有人经历类似的苦恼,我想,这反而更好。

在进入正题以前,我首先要声明一些事情:
这是一篇个人性质的体验总结与分享,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亦不得作为法律意见或建议被依赖或使用。如有疑问之处,请尽管提问,我很乐意回答,但不会为您的选择及后果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万望各位读者慎重思考后再决定您的选择,并以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的回复作为您的最终参考依据。
✦ 文中所有以中英双文形式出现的内容,均是本文作者为便于各位读者理解,在翻译软件的协助下,从原初的英文内容译为中文。虽尽力而为,但受限于个人能力,实在难以保证所有内容的正确无误。如译后的内容与原文有任何差异,恳请各位读者见谅并应以英文内容为准。
✦ 又及,文中对于中美两国法律法规的引用可能无法及时更新至最新版本,因此引文内容仅供参考,一切请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 本系列文章虽为作者反复修订写就,但难免有诸多不周,挂一漏万之处,敬请不吝赐教。感谢您的阅读。


缘起:为什么选择在美国法院发起自诉

对于我而言,这绝对是在各种机缘巧合下促成的选择。
起初,我只是想在国内法院起诉维权,但由于和被告回转寿司只是通过网络交流,彼此之间没有交换过真实姓名,也不曾签署过正式的合同,因此很难确定被告的身份,我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被告活跃着的几家媒体平台交涉,最终通过起诉新浪微博的方式才获得了被告的手机号码与身份证,进而得以在国内立案。
由于侵权游戏《沉睡的法则 / Things as They Are》在Steam上发行销售,因此我在和各媒体平台交涉时也一并找到了Steam的客服人员,向其说明侵权一事,并请求对方向我们提供被告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在国内立案。
彼时的我和另外一位原告都未曾想过,未来有一天我们不仅在美国发起了诉讼,就连Valve公司也被列为了被告之一。我们只是懵懂地按照Value DMCA法务部工作人员的要求向他们提供了游戏侵权的证据,并且惊讶地发现游戏居然就此下架停售了。
几天后,Valve DMCA法务部工作人员向我们转达了被告签署的一份counter-notice against copyright complaint(反申诉通知文件),给了我在美国起诉的契机。我们经过慎重思考,最终选择抓住这个机会,结果就是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我们通过自诉的方式在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Western District Of Washington at Seattle(华盛顿州西部地区西雅图联邦法院)立案。

文章封面

曾经在国内维权过的人们,大家或许多少都有这样的体会——维权,真的很难。姑且不谈在其中花费的金钱,只说耗费的时间精力:收集和存留证据,找侵权方抗议(大概率会被拒绝),找第三方平台交涉(往往被敷衍了事),在社交平台上曝光等等常见维权措施每一项都非常麻烦。可能有人会感到好奇,在国内维权你觉得麻烦,那你不请律师光靠自己一个人在异国折腾难道就不嫌麻烦?

首先,我并不是一个人。除了恋人朋友的陪伴帮助之外,自诉在美国已经是相当普遍的现象,有很多经验可以学习参考。
其次,这两种「麻烦」的感觉还是很不一样的。
前者,是在一个熟悉的环境中去面对许多充满不确定性的事情。我不得不需要等待他人的一次次反馈才能确定接下来怎样做,因此我的心神就在这长达数年不确定的漫长等待中煎熬、损耗着。
后者,是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去学习许多已有成熟规范的事情,学习的过程确实很麻烦,但只要你熟悉了这套规则,剩下的事情相对来说就很简单了。

当初Valve DMCA留给我的申诉窗口时间很短,只有10个工作日(后来才知道实际留给我的时间更短),我是在非常紧迫的时限内在海量的英文资料中快速筛选出自己需要的内容。如果你时间比较自由,又愿意花力气去找,可参考的资料几乎说是应有尽有,从文字到视频,从法院提供的资料到个人性质的分享,假如你口语比较好,甚至可以考虑拨打当地的法律热线去寻求帮助。
我的英文程度并不算好,所有的资料都需要依靠翻译器才能看得懂。对美国法律和公事流程完全一无所知,在中文互联网又找不到相关经验,所有的摸索都是从零开始。我知道这个过程很辛苦,但既然我走出了这样一条路,证明它或许是可行的,那么将来,假若有人需要的时候,我希望你不必像我当初那样一切从头做起。
希望接下来的内容能够帮助到你。

注:本篇文章最初匆匆草就的时间是2022年的四月份,如今的我,站在2024年的二月份回望,由于新冠病毒所带来无孔不入的影响,在那段特殊时期,国内的诉讼流程显得似乎遥远没有尽头,我的焦虑不安也由于新冠病毒而有了一个正当的藉口,使得我让自己处于一种对律师过度依赖的放纵状态,没有花太多时间在了解国内的诉讼流程和其它类似的案情上。
所以,当初所感受到的所谓的「煎熬和损耗」,其实应该说很大程度上只是我自己对于生活的轻慢而已。而我也为这份轻慢付出了相当的代价——这将是我以后在另外一篇文章中讲述的事情了。

前期准备:发现自己被侵权了应该怎么办

1、收集侵权信息、存留证据

怎样存留证据在这里不做过多说明,想要额外提醒一下的是,在我国,作品创作出来之后不需要进行额外登记,自动享有版权。当然,如果做过版权登记,万一发生纠纷的话维权会更方便,但没有登记也不会影响作者享有应有的权利。
相对地,在美国的话,本国作者的作品是要先登记才能受到更全面的保护。某些类型的赔偿(更高的额度赔偿以及诉讼期间律师费用的赔偿)需要以作品登记为前提,这一点和我们国内不同。在国内发起的诉讼,无论作品登记与否,法院都会支持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相关律师费用的申请。

https://www.copyright.gov/what-is-copyright/

2、与侵权方沟通

除去维权方本来就有较大的知名度或侵权事件能够在社交平台上引发较大的关注以外,我很少看到有人在和侵权方沟通的时候得到好的结果。侵权方要么是真的对法律缺乏了解又不够尊重原作者,要么是揣着明白装煳涂,要么干脆根本就不理不睬。

那我们是不是要跳过这个步骤直接向第三方平台投诉了呢?
我的看法是不要跳过,还是先沟通,争取在最小范围内解决问题。
如果没能解决也别感到沮丧,这是大概率会发生的事情,只要把这个当作是必要的一个环节去看待就好,接下来就可以带着沟通的过程和存留的证据一起提交给第三方平台了。

3、向第三方平台投诉

在向第三方平台投诉之前,我个人建议最好先在这个时候将未来提交给法院的、立案需要的文件资料准备齐全比较好。具体怎样准备,后续章节中会有详细说明,这里先以我个人经历为例说明一下,为什么最好要这样做。

在接到我的投诉后,2021年12月4日,我收到来自Valve DMCA的邮件,得知他们已经从Steam Store移除了侵权游戏,并且将我的投诉转交给发行商。
12月8日,我再次收到了Valve DMCA的邮件,得知发行商已经提交了counter-notice against copyright complaint(反申诉通知文件),申请恢复被移除的内容。接下来我有10个工作日的时间向美国法院起诉发行商并且向Valve提交a copy of the legal complaint。假如我不能如期进行,被移除的侵权游戏将恢复销售。

12月18日,我通过发送邮件的形式向法院提交诉状,同时将邮件抄送给了Valve DMCA。他们对此的回复是:「please provide us with the receipt of the courts verifying your complaint was submitted and received(请向我们提供法院的收据,证明你的诉状已经提交并且被收到)」。
我写信询问为什么当初只说提交诉状副本,现在却又追加了法院收据,并指出何时能够提供收据取决于法院而不是我。
Valve DMCA无视了我的这封邮件,数日后,侵权游戏恢复上架,继续销售。

12月28日,法院书记官回信提醒我补足在文件中遗漏的签名。
12月29日,我提交了补充后的完整文件。
12月30日,书记官再次来信,希望我解释一下为什么在美国法院提交诉状,我在当日内回信做出说明。
12月31日,书记官通知我成功立案。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拿到了足以让Valve DMCA认可的法院收据。

所以,虽然Valve在邮件里告诉我申诉窗口时间有10个工作日,但假如把法院处理文件的时间算上,留给我们自己的时间就会变得十分紧张。
如果你不希望像我一样因为忽略了在法院走流程的时间导致错失时机,那么最好在向第三方平台投诉之前就请准备好立案需要的文件资料,然后在投诉成功后,拿到反申诉通知的第一时间根据文件中提供的联系方式,补足欠缺的最后一块拼图,向法院提交自己的诉状和其它文件,争取一次性成功立案,让侵权内容没有再次上架的机会。


假如错过了这个时间节点,让侵权内容得以恢复销售,也依然存在补救措施。
后续可以选择通过向法院申请临时限制禁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简称TRO)的方式让侵权内容再次下架:
TRO是法官在进行审判之前签发的临时性法律文件,它的禁令有效期只有14天,最多能在原告的申请下再次延期14天,此后临时禁令将会失效(注:参见Fed. R. Civ. P. 65 (b) (2)节内容)。因此,原告往往需要配合初步限制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 Order,简称PIO)来对侵权内容进行更长久的限制,PIO的禁令有效期可以持续到诉讼终结。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TRO或PIO,原告在申请时都需要向法院缴纳保证金(注:参见Fed. R. Civ. P. 65 (c) 节内容)。此项规定有助于防止原告对于禁令的滥用,但这样一来,我们就需要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足以支付保证金,而我个人也正是考虑到经济因素,才没有在自己的案件中申请TRO,因此暂时没有更多经验分享。假如有读者对于这些禁令感兴趣的话,请自行查阅Fed. R. Civ. P. 65了解相关内容。

向Steam投诉的途径有两种:
(1)直接给 dmca@valvesoftware.com 发邮件;
(2)在 https://help.steampowered.com/zh-cn/wizard/HelpWithCommunityContactSupport 这个页面最下方找到「联系Steam客服」的入口。不过实际上客服是没有处理权限的,他们还是会提供Valve DMCA的邮箱地址给你。

发邮件的时候使用中文或英文都没关系,中文他们看得懂。不过考虑到此后还要处理大量的英文信息,并且,这些沟通的内容在将来或许有可能提供给美国法院作为证据,现在使用英文沟通的话,就不需要在提交证据的时候再去找有资质的翻译公司进行付费翻译——这就是我在自己的案件中遇到的事情,之前偷的懒总有一天都需要偿还的……
基于这两点原因,我个人比较建议从现在开始就把英文拿起来大胆用,直接使用英文,或中英双语的方式给他们写信。
投诉内容要简洁明确,只描述事实(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不要加入或许、可能、大概之类的词语。
如果感觉高频出现的「you」这个词让你不舒服,用第三人称来替代。

提供一段或许可以帮到你的声明:
All of our Content was originally written in Chinese. Any translation of our Content is done on a best-effort basis. We cannot guarantee the accuracy of translated Content. In the event of any discrepancy between the translated Content and the Chinese Content, the Chinese Content shall prevail.
我们的所有内容最初均以中文撰写而成。我们尽力而为地翻译了所有内容,但无法保证翻译内容精准。假如翻译后的内容与中文有任何差异,应以中文内容为准。

4、第三方平台是如何促进当事人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的

可能大家还记得,我在国内的诉讼花了数年时间都还没能够立案,那为什么在美国起诉只花了半个多月的时间就立案了呢,这两者的差别何在?
除去新冠病毒带来的影响之外,国内诉讼拖延的原因很简单——我没有足以起诉的信息。在国内打官司,需要被告的身份证号码,而在美国想要起诉一个人,只需要得知被告、或其代理律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就可以了。

美国著作权法第512条(g)规定,反申诉通知(counter-notice)需要包含的内容:

https://www.copyright.gov/title17/92chap5.html#512

使用翻译软件后可以得到:
(3)Contents of counter notification.—To be effective under this subsection, a counter notification must be a written communication provided to the service provider’s designated agent that includes substantially the following:
反通知的内容。为了使本款规定有效,反通知必须是提供给服务提供商指定代理人的书面通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A physical or electronic signature of the subscriber.
(A) 用户的物理或电子签名。

(B) Identification of the material that has been removed or to which access has been disabled and the location at which the material appeared before it was removed or access to it was disabled.
(B) 识别已被删除的材料或已被禁止访问的材料,以及该材料在被删除或被禁止访问前出现的位置。

(C) A statement under penalty of perjury that the subscriber has a good faith belief that the material was removed or disabled as a result of mistake or misidentification of the material to be removed or disabled.
(C) 伪证处罚下的声明,即用户有充分理由相信,该材料被删除或禁用是由于错误或误认了要删除或禁用的材料。

(D) The subscriber’s name, address, and telephone number, and a statement that the subscriber consents to the jurisdiction of Federal District Court for the judicial district in which the address is located, or if the subscriber’s address is outside of the United States, for any judicial district in which the service provider may be found, and that the subscriber will accept service of process from the person who provided notification under subsection (c)(1)(C) or an agent of such person.
(D) 用户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以及一份声明,表明用户同意该地址所在司法区的联邦地区法院的管辖权,如果用户的地址在美国境外,则同意服务提供者可能所在的任何司法区的管辖权,并且用户将接受根据(c)(1)(C)款提供通知的人或该人的代理人送达的诉讼文件。

再来看一下我实际收到的反申诉通知,和上述法律规定加以对比:

我想,或许可以说反申诉通知既是发行商恢复销售的利器,也是投诉方所缺失的最后一块拼图。
第三方平台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将当事人双方联系起来,并且促进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2024年2月4日更新:
增添了临时限制禁令(TRO)和初步限制禁令(PIO)的相关内容,修订了一些细节。
2024年2月6日更新:
更新了声明部分的内容,增加了对2022年四月份的回顾部分,修订了一些细节。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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